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模式比较

2011-12-28 08:00:00 来源:扶风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三种模式的共同点。
1.以私有制为主的混合经济,以私人垄断为主导。在美国。日本、德国经济中,国有部分约占1%一10%不等,合作社所有制、工会所有制等等分量更小,80%一 90%以上均属私有制。而在私有制经济中,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占80%~90%甚至更多,在生产、销售、投资和就业等方面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它们毕竟是补充的和从属的。例如在日本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60%以上同大企业有承包关系。在美国20万家工业公司中,最大的50家占了工业资产总额的49%。在日本,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的法人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业)有175万家,其中资本额在10亿日元以上的公司只有2195家,仅占公司总数的0.13%,但他们占了全部法人企业资本总额的41.4%。在德国将近4.4万个工业企业中,千人以上的大企业只有1000个,占企业总数的2%,但它们却占了销售总额的44%。
2.社会经济机制方面,都以市场竞争为基本调节手段。在对待竞争的问题上,美国、日本、德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三种模式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下述两方面。一是都强调竞争的重要性,同时又都看到个人和企业(特别是私人垄断企业)有一种排斥竞争的本能,因此不能寄希望于自发存在的竞争秩序,而要重视建立人为的有秩序的竞争。二是认为,为了建立这种有序的竞争,不仅要直接制订若干必要的调整竞争秩序的立法,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等,而且还要致力于间接地为建立有序竞争创造重要的条件,例如币值稳定、市场开放、契约自由等。
3.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相当接近。美国、日本、德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思路主要出自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任务主要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创造框架条件,而不是自己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二是针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发的市场竞争所必然带来的三大弊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结构的不协调以及社会的极大不公),以及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力争加以缓和。据此,提出了三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第一层次是社会政策目标,这就是所谓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可以称之为最高目标;第二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一级目标,这里包括经济自由、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第三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二级目标,这是指通货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适度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和分配公平等。
为了遵循上述基本思路和达到上述各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战后美国、日本、德国都发展或完善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竞争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增长政策、对外经济关系政策和社会政策等等。所谓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大大增强,主要就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政策得到体现的。可以说,它特别集中地反映在一项指标上,即国家财政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战后比战前都数倍地提高了。1937年,美国的这一指标为8.5%,日本为11.6%,1952年联邦德国为15%;半个世纪之后,到了1988年,美国上升到了3663%,日本为32.9%,德国则为46.6%。自然,在运用这些政策工具时,虽然大方向一致,但各国在“配方”和“剂量”方面还是有不少差别的。
4.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前途方面,日益相互接近、彼此靠拢。由于种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各有其长处和短处。人们普遍认为,美国更多强调“自由”,而相对较少社会福利;德国比较重视社会福利,但相对缺乏“自由”;日本则两者都不足。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它们都将弥补自己的欠缺,三者的差异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
美国、日本、德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三种模式的发展前途。用美国学者威廉·E·哈拉尔的话来说,它们都在从“旧资本主义走向新资本主义”。这里的“旧”、“新”差别,归结为七个指标。第一个指标是经济进步的特点,“旧资本主义”是硬增长,“新资本主义”是巧增长;第二个指标是结构,即市场网络;第三个指票是决策的权力,“旧资本主义”是权力性的指挥,“新资本主义”是参与性领导;第四个指标是企业的价值观念,“旧资本主义”下企业只注重经济目标,而“新资本主义’下企业追求多重目标;第五个指标是管理的重点从业务管理转向战略性管理;第六个指标是将从利润为主的大企业转为民主的自由企业;最后第七个指标是世界体系将由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对抗转向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混合。
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自由竞争阶段);以私有大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私人垄断阶段),大企业十大政府的阶段,即由大企业和大政府一起主导社会经济生活。这里的“大政府”,不仅是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数量比过去扩大而言,更重要的是指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强化和扩大。然而,在这第三个发展阶段中的“大政府”,往往是官僚主义的。效率欠高的;“大企业”则是过分追求利润,既忽视社会责任感,又缺乏民主精神。现在,正在进人第四个发展阶段。它将依然是“大企业”+“大政府”,然而这里的“大企业”和“大政府”都将逐步比过去改善。西方市场经济但从大方向看,它们在继续进步。
(二)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三种模式的不同点。
美国的市场经济,其实质内容主要是指,在四大经济主体(家庭、企业、银行和政府)相互之间的关系上,彼此施加于对方的限制较少,同时,对对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较小。例如,政府对企业,美国既没有象日本那样的计划与产业结构诱导政策,在环境保护、职工培训、解雇雇员等等方面对企业的限制也较轻;另一方面,对企业的扶植和补贴等等也相对较少。美国国家对家庭承担的责任也远不及欧洲,个人和家庭首先得靠个人的“自助”和“自救”。这种个人资本主义的优点是较少束缚,灵活性强,缺点则是人与人不和谐,过于冷漠。过度的所谓个人“自由”还使美国的社会问题相当严重:1960~1990年30年间,暴力犯罪率增长了560%,非婚生出生率增长了419O,离婚率增长了400O,青少年自杀率增长了200%,被捕人数达1100万人,吸毒者几百万人,如此等等。
德国(和欧洲)的市场经济,其实质内容主要是指,力求达到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兼顾。欧洲已经形成了一种可以为多数人所接受、又不大大削弱市场机制的环境;从对疾病、解雇、失业的保护直到养老金和住房保障这样一种完整的社会制度。此外,高税率还使社会有可能为教育、培训和基础设施作大量投资。人们提倡的劳资之间的伙伴关系改善了资本主义的形象。这种社会资本主义的缺点是有些国家已经陷入社会福利负担过度,由此而产生的对国家财政、对个人和企业积极进取精神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视,高税率还促使资本外逃。
日本的市场经济,其实质内容主要是指,①从国家来说,全国的一切经济活动首先都着眼于厂家,因为在那里,人们的思维逻辑是:只有企业赚了利润,才可能增加投资,进而扩大生产能力和提高竞争能力,进而增加就业,再进而增加工资,最后结果是提高消费。②从企业来说,尽管国内着极其激烈的竞争,但日本经济还是处于一种专制的指挥结构之下。三菱、三井、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劝业“六大系列”决定着产业政策的方针。这些“系列”大多比世界上最大的工业企业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还大,它们各自都拥有市场经济行各业——从基本材料工业到电子计算机服务,从建筑康乐恩到贸易公司。仅三菱一家就占日本社会总产值的7%。③从居民来说,由于经济片面地着眼于厂家,日本人民的消费水平没有达到他们本来可以达到的程度。由于奉行农业保护政策等原因,日本的消费物价平均比美国高40%。由于国家放任对房地产的投机,私人拥有自己住房的机会越来越少,购买一套公寓住房已从需要五年工资上涨到目前需要八年工资。
在组织原理一类指标中,美国和日本的共同点是私有化程度都很高。然而,在美国,没有组成产业集团,日本却广泛存在产业集团,在上面提到的和其他的“系列”内部,60%~70%股份都属内部掌握,不进行买卖。因此,日本企业之间往往存在长期性关系,供给体制不象美国那样强度的以价格为主导,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企业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及美国那么高。此外,在主要生产要素方面,美国首先看重资本,日本还同时重视人力。
在资本市场一类指标中,总的说来美国比日本发达。美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是证券化,日本在这方面相对不及;美国的银行制度市场化程度比日本高,且比日本更发达,但日本银行的集中程度高于美国;美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性比日本突出。
在劳动市场一类指标中,美国就业稳定性低,流动性高,一人一生变换工作七八次,日本则相反,一人一生只变换工作一二次;在劳资关系方面,美国带有敌对性,而日本具有合作化;工资差距美国比日本大。
在企业内部一类指标中,美国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利润,而日本要注重增长、市场份额和稳定就业;在企业内部,美国经营者往往扮演独裁者的角色,而日本经营者遵循协商规则。
最后第五类指标涉及政府政策。在美国,总的说来政府政策对企业的作用是有限的、合作的,而在日本,政府作用是有力的、合作的;美国的反垄断政策比日本强,贸易政策比日本开放,而在产业政策方面日本比美国强有力,美国几乎没有什么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把美国称之为私人垄断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把日本称为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而把德国称之为社会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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