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开展黄河流域宝鸡段禁渔期管理工作。 本次禁渔期禁渔时间从4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天然水域内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挖沙采石等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一是在渭河沿岸沿线道路和村内进行流动宣传;二是在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禁渔通告和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向群众讲解普及禁渔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好禁渔工作,做到互相监督、积极举报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