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二是加强数据源头防控。完成68户企业统计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实现对乡镇、部门、“四上”企业统计员共计354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全覆盖。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督。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统计机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四是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落实统计造假5类30项重点整治任务,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