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2020-01-25 00:00:00 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一律禁止各类活动、聚会、红白喜事宴席、街天赶集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景点、宾馆、餐馆、经营性温泉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乡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家居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

四、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减少外出,尽量少去公众聚集性场所,不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主动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了解疫情防控有关知识。

六、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呼吁全乡群众高度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自疫区返乡人员和群体。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好居家隔离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委会报告。

举报电话:乡党政办:0875—6800003

龙新卫生院:0875—680004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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