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1月24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名单予以公布。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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