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中路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选择产权调换的纯居住户回购商铺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选择产权调换的纯居住户。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8日下午5:30时止,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回购。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中路片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2.产权调换协议乙方签订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 3.委托代理人需持经公证或见证的委托书及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 四、报名地点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综合办(原龙山镇农业中心处),联系电话:0875-6121088、6121011。 五、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