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永昌 春满隆阳”摄影巡展活动通知

2018-09-19 15:12:24 来源:隆阳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深入推进“四创两争”工作,展现隆阳悠久的历史文化、独具魅力的人文风俗、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跨越发展的优异成绩,留住记忆、展望未来,经研究,决定举办“人文永昌 春满隆阳”摄影巡展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安排

  本次摄影巡展活动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分为作品征集、评选、巡展、编印图册四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9月15日—10月15日)

  活动面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隆阳历史文化、人文风俗、自然及人居环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历程和成效等方面的摄影作品。通过隆阳新闻中心、隆阳新闻网、隆阳新闻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平台发布活动通知。

  (二)评选阶段(2018年10月16日—11月25日)

  1. 专家初评(2018年10月16日—10月20日)

  邀请省级及以上的摄影专家成立评审组,在征集到的摄影作品中评选出200幅主题鲜明、有较高艺术性和观赏性的作品,参加最终评选、巡展和图册制作。

  2. 网络投票(2018年10月21日—11月20日)

  依托隆阳新闻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初选作品和投票渠道,进行网络投票。

  3. 最终评选(2018年11月21日—11月25日)

  采用评审组、网络投票综合评价的方式选出获奖作品。其中专家评分占60%、网络评分占40%。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终审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公示和展出。

  (三)巡展阶段(2018年10月21日—2019年2月)

  1. 展出作品的制作(2018年10月21日—11月26日)

  以评审组初评出的200幅摄影为主,配合展出隆阳历史文化的美术作品20幅。洗印200幅35寸(60cm×70cm)的展出照片,制作或购买200个展架用于首展日活动和巡展。

  2. 首展日活动(2018年10月26日—11月15日)

  10月26日至10月31日在青华海布展,11月1日以“记忆中的隆阳、建设中的隆阳、绽放中的隆阳”三个篇章进行展出。同时开展书法家现场书法创作、作家公开读书会等活动,渲染活动氛围。展出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3. 巡展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结合元旦、春节、元宵、农民狂欢月等节日节点分别在三馆广场、五洲国际、红花小区及乡部分镇(街道)进行巡展。

  (四)编印图册阶段(2019年1月—6月)

  由文联负责将展览照片整理编印成册。

  二、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二)活动组织奖项设置:活动组织奖10个。

  三、活动须知

  (一)作品征稿内容。按照“记忆中的隆阳、建设中的隆阳、绽放中的隆阳”三个篇章征稿,其中“记忆中的隆阳”以反映隆阳区的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的老照片为主,如保山古城牌坊城楼、永保书院、南门街、永昌内外八景、南方丝绸古道等;“建设中的隆阳”以反映隆阳各族人民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动人场面的照片为主,如城市建设、工业生产、道路交通建设、农业发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等;“绽放中的隆阳”以反映隆阳跨越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和卓越成就的照片为主,如建成后的青华湖、东城区、三个万亩、五洲国际等。

  (二)征稿方式

  1. 组织投稿。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投稿,并对投稿的作品进行把关,确保作品质量,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作品报送至指定邮箱。各乡镇(街道)至少投稿20张摄影作品,各单位至少投稿5张摄影作品。工信、商务、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发动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踊跃投稿。

  2. 个人投稿。面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由个人将作品报送至指定邮箱。

  3. 投稿方式。邮箱:244171557@qq.com,联系电话:2123362,投稿时间:2018年9月15日—10月15日。

  (三)投稿作品需提交电子版摄影作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摄影作品需为JPG格式,不低于5MB,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四)投稿作品限定隆阳区范围内,创作时间不限,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组照作品(按一幅作品计算)均可参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照片一律不可添加任何文字或签名,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五)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参加者应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此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加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广告宣传中使用(不提供稿费)。

  (七)本征稿通知解释权属于主办、承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    隆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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