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1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为推进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华湖片区建设,促进隆阳经济发展,需对位于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华街道片区建设范围内的坟冢进行迁移。坟冢迁移范围包括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社区村委会官田9组。请以上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止,与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社区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无主坟迁出。 迁坟补偿标准:土(片石)坟补偿1000元/冢;砖坟(含毛石支砌)补偿2000元/冢;石坟(打磨)补偿3000元/冢;砖圆坟补偿4000元/冢;石圆坟和合葬坟(打磨)补偿6000元/冢。坟地按照所在区域地类标准进行补偿。(地点:青华街道官田社区村委会,联系人:董绩德,联系方式:1568750****)。 特此通告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