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政府打私办2018年10月6日接到腾冲海关移交的涉嫌走私活体黄牛34头。因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请34头黄牛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腾冲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联系电话:0875-513212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34头黄牛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腾冲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