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9〕41号)要求,经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入户对标逐项验收、验收组负责人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陈吉光等贫困人口(见附件)脱贫退出。现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