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2020-01-28 17:30:49 来源: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疫情无情、人有情,聚水成渊、聚沙成塔,众志成城,守望相助。按照南江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南江县红十字会将全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

  接收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其中: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捐款账户

  2318595109000000901

  户 名:南江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所有社会捐款请备注“新型肺炎防控”捐款。

  三、联系方式

  物资、捐款接收联系人:蒲昱蓉 联系电话:0827-8223848(南江县红十字会办公室),13678273590(手机)

  四、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全部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或开展相关人道救助。

  3、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捐赠接收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南江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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