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通告〔第三号〕

2020-02-14 10:15:09 来源: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腹泻的药品。凡有上述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二、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第二号通告准许营业的经营服务单位,必须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性的付款方式交易,严格杜绝现金交易。
  
 
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0年2月13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