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积极做好特困供养工作

2020-01-08 08:00:00 来源: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蚌山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蚌山区以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与服务水平。

落实走访制度。对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人员,由乡镇(街道)与特困人员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监护人等四方共同签订,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相互监督履行,共同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村居每周上门,了解老人生活和思想情况,排查及处理安全隐患,确保避免因救助不力出现社会事故。

加强动态管理。每月对在册的特困人员进行动态核查,全面掌握特困人员的生活情况,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整理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档案。同时对已保对象定期复审复核、适时调整,对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及时终止供养并予以公开公示,切实做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

保障资金发放。从2019年7月1日起,该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1040元/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8100元/人。同时根据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为其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至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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