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关于有序做好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

2020-02-11 08:00:00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龙子湖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企业: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企业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安全,按照《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的通告》(蚌疫情防控〔2020〕25号)规定,按照分期、分批、有序的总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企业要统筹调度、科学制定复工计划,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严格按照《通告》要求的:复工前务必落实“四个强化”,复工时务必做到“五个到位”,复工后务必要强化“六项措施”。现就龙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复工期间各相关部门职责

1.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负责高铁工贸园区内企业的申请和监管;

2.区科技经信局负责高铁工贸园区外的规上工业企业的申请和监管;

3.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申请和监管;

4.规下企业按属地由乡街负责。

二、 申请复工流程

1.以互联网渠道报送,实行不见面审批。通过邮箱等通信工具发送签字并盖章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

2.企业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报告、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应急处置方案以及复工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

3.填报龙子湖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

三、复工审批和服务

1.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领导小组组织区卫生健康、相关主管部门、园区办和企业所在乡街进行审核;

2.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领导小组审批核准;

3.区防疫指挥部审批核准。

四、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成立由审批部门按职责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和乡街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加强对企业复工、防疫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督查,重点督查企业职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公共场所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不满足复工条件的企业,存在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强化复工企业服务

全面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统筹利用“四送一服”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贯彻,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后各类问题,着力强化资金、用工、用能、运输等要素保障,积极加快各项政策扶持资金兑现进度,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附件1:龙子湖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请表

附件2:《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的通告》[蚌疫情防控2020]25号)

各部门联系方式:

区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飞,电话:15155259101,邮箱;705174451@qq.com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赵奎,电话:0552-3040241,18155250557, 邮箱lzhjxw@163.com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孟园莉  电话:15215523911

邮箱:184397994@qq.com  

 

                                 龙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龙子湖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请表.docx

附件2.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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