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做好2020年蚌埠市普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教人〔2020〕2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龙教体〔2020〕15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委员会对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典型课例教学测评和申报材料评审,拟认定张婷婷等七十九位同志的初级职称。现将拟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七天(从2020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向龙子湖区教体局人事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电话:3040268(龙子湖区教体局人事科)、3010209(龙子湖区纪委监委)。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xls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