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方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县县管河道(绿塘岔河、乌须河、烂泥河、蚂蚁河)4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毁损界桩(牌)及标识。 附件: 大方县县管河道(绿塘岔河、乌须河、烂泥河、蚂蚁河)河道管理范围界桩(牌)起讫点、坐标、高程及公告牌成果统计表.xlsx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