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历史沿革

2019-11-28 14:23:2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夏朝,大方县为梁州南域荒地,商属鬼方。

  秦始皇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纳入秦汉阳县。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划入平夷县。南梁太清三年(549),昆明夷济火闽支第二十世,由闽(今云南东川)向东北扩展,据今贵州西和西北地带,号卢鹿部。

  唐武后万岁通天二年(697)卢鹿部归顺中央王朝,唐廷以其地置犍州(大方东部和黔西西北)、郝州(大方南部和纳雍北部)等羁縻州。

  宋皇祐年间为“罗氏鬼国”地。

  元至元十五年(1278),罗氏鬼主阿窄纳土内附,设罗氏鬼国安抚使。

  明洪武四年(1371),顺元路宣慰使霭翠归附,封为贵州宣慰使“位各宣慰之上”,十四年(1381)霭翠病逝,妻奢香代袭其职。次年,明将傅友德、沐英等率大军从四川、湖南经贵州讨伐云南梁王巴匝剌瓦尔密,当时盘踞云南的元蒙势力与乌撒、芒部的部分奴隶主相勾结,抗拒明军。奢香审时度势,维护明朝的统一,支持明军入滇。

  明天启二年(1622),安邦彦挟持安位反明,历经八年,兵败后安位请降。崇祯八年(1635),镇将方国安建大方城。

  清康熙三年(1664),水西宣慰使安坤与乌撒土官安重圣等联合反清,历时年余,被吴三桂平定(史称“吴王剿水西”)。康熙四年(1665)十一月“水西遂王”。吴三桂奏请改土归流,并将大方改为大定,以木胯、火著、化各、架勒四则溪设大定府,结束土司政权的世袭统治。 [5]  康熙五年二月初一日,清派宁云鹏为大定第一任知府。二十二年(1683)安圣祖助剿吴三桂有功,授水西宣慰使,世袭,但不许干预政事。三十七年(1698),安圣祖卒,无子袭职,废世袭,终止安氏在大定的土官世袭。清康熙二十六年(1688)改大定为州,隶威宁府。雍正八年(1730)恢复大定府,辖三州一厅一县。

  宣统三年(1911),受武昌起义和贵州自治学社起义(十一月四日)的影响,同盟会员简书等于十一月八日在大定率革命党起义成功,推翻清朝在大定的封建统治,赶走大定知府陈庆慈,建立革命政权——大定军政分府,简书任大定军政分府行政长官。大定起义是全省六个府中第一个建立军政分府(即六属之首)。

  民国三年(1914)废府设大定县,隶贵州省黔西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改隶贵州省第四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2月6日,肖克、贺龙率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抵大定,次日成立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8日在城关召开群众大会,批准成立县临时革命政权——大定拥护红军委员会(简称拥红会),推选彭新民为拥红会主任。 1949年11月25日大定县城解放,27日地方人士杨文同等发起成立“支前委员会”筹集粮草,支援人民解放军。12月5日大定县人民政府成立,隶毕节专员公署,将旧政权4镇16乡,改设为5个行政区,接管旧政权,开展征粮、剿匪等工作。12月6日,将旧行政区6镇16乡划为6个行政区,建区人民政府。

  1950年1月,因干部不足,改设5个区,辖4镇16乡。7月5日调整为城关、响水、双山、鼎新、马场、理化、鸡场、六龙、百纳、达溪、瓢井、长石、沙厂13个行政区,设置区人民政府。9月至次年5月,废除保甲制,将原256个保,改建为228个村(含城关8个街),成立村(街)人民政府。

  1953年4月,完成并村建乡,将228个村(街)改建138个乡,4个街,设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58年2月16日,国务院批准大定县更名为大方县。9月取消区乡建制,实行“政社合一”建制,将41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21个人民公社。11月,根据“一区一社”的原则,撤销区乡建社,改建为13个人民公社,123个管理区,293个生产大队,2141个生产小队。

  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全县设13个区62个人民公社。

  1963年3月,全县13个区的62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09个人民公社1个镇。

  1978年4月,恢复13个区公所。

  1984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按各公社行政区域建乡或乡级镇。通过换届选举,成立乡(镇)人民政府。全县13个区1个区级镇,14个乡级镇,95个乡(其中33个民族乡),44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民委员会,83个居民小组,506个村民委员会,4053个村民小组。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