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阳长镇“5.14”等5起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公布的通知

2021-01-12 08:00:00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纳雍县阳长镇“5.14”、雍熙街道“8.03”、阳长镇“8.26”、张家湾镇“9.30”、张家湾镇“10.19”,道路交通事故已调查结束,纳雍县人民政府分别以《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阳长镇“5.14”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批复》(纳府复[2020]147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雍熙街道“8.03”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批复》(纳府复[2020]153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阳长镇“8.26”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批复》(纳府复[2020]148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张家湾“9.30”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批复》(纳府复[2020]154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张家湾“10.19”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批复》(纳府复[2020]155号)批复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阳长镇“5.1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2、雍熙街道“8.0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3、阳长镇“8.2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4、张家湾“9.3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5、张家湾“10.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纳雍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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