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0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现将2020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3年8月9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2020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 价更新成果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土地级别范围 此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调整为:1.中心城区:“四办二镇”(六桥街道办事处、海边街道办事处、陕桥街道办事处、五里岗街道办事处、草海镇、小海镇),东至都香高速,南抵草海自然保护区控制区,西至五孔桥片区、小海片区,北至都香高速;2.中心城区之外的板底乡、岔河镇、大街乡、东风镇、斗古镇、二塘镇、观风海镇、哈喇河镇、海拉镇、黑石头镇、黑土河镇、猴场镇、金斗镇、金钟镇、龙场镇、龙街镇、炉山镇、麻乍镇、牛棚镇、石门乡、双龙镇、兔街镇、新发布依族乡、秀水镇、雪山镇、盐仓镇、羊街镇、么站镇、迤那镇、玉龙镇、云贵乡、哲觉镇、中水镇共3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一)中心城区级别 表12020威宁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二)乡镇土地类别划分及范围 表22020年威宁县33乡镇类别划分结果表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一)中心城区基准地价 表32020威宁县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42020威宁县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52020威宁县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2.商服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0,临街深度20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三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住宅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三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4.工业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三、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乡镇基准地价 表62020威宁县乡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 72020威宁县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 82020威宁县乡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出让)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2.商服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0,临街深度12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住宅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4.工业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表92020威宁县划拨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备注:本划拨基准地价仅适用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增加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用地类型可参见土地用途修正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 (一)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表10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2.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用于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三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表11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2.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用于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三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