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一分局开展元旦和春节节前食用农产品市场整治

2020-01-02 10:25:23 来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敖选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连日来,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和部门职权职责,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辖区范围内“两节”节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市场供应集中、消费量大、隐患较多的节令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一分局集中执法力量,出动12名执法人员对城北、市场坝、毛家山等农贸市场内重点商品进行拉网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贮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和凤山客运站、毛家山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一分局联合辖区盐仓镇、板底乡市场监管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通过对畜禽产品、乳粉、食盐、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品种检查,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一分局借市场检查、2020年企业信息公示宣传、食堂及校园周边检查等工作机会,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农村小摊贩和小食杂店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问题食品,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全部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是否同意印制《贵州省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销货清单》等。引导入场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定期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查,倡导消费者加强监督举报维权,完善社会共治。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市场主体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排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消除,避免食品安全群体性事故发生。通过检查工作开展,引导经销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行动起来,切实保障辖区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工作开展以来,一分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3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35户次,其中农村食品经营户32户次、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户12户次,当场责令改正不规范经营行为3起,暂未发现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有序展开中。(通讯员 敖选刚)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