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报警称,龙场镇红光村有村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在家中喂养,请求县森林公安出警处理。 接警后,县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龙场镇红光村村民张某某家刚好在林区边缘居住,在今年正月初一的那天,天气寒冷且下了很厚的大雪,张某某在清晨出门后在其住房附近发现一只前来觅食的野生动物果子狸,出于好奇心理,张某某找来一个编织袋将果子狸捕捉后带回家中当宠物养起来直至群众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县森林公安民警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金1200元。目前,果子狸经检查无伤情后已放归森林。(通讯员 张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