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对我区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不含劳务派遣),疫情期间向我区中小企业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补贴标准 每人120元。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4.本人签名确认的求职登记表;5.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附件2);6.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报流程 疫情期间,申报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传真、网络等形式提报申报资料,并进行确认。经人社、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实拨付补贴资金。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 电话:833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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