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滨城区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期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和时限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年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补贴申领及发放 1.申请报告(附件1);2. 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2);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 4.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以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5.疫情期间将通过电子邮箱(binchengjy@163.com)接收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8330095 报名地点: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33室(黄河十六路、渤海五路以东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