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下取用水秩序,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下降及乱排污染河道等问题,依据滨州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决定对主城区非法取用地下水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滨州市主城区(四环以内)。 三、整治重点: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四、整治举措:2020年3月25日前,对所有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深层承压水井进行关停;4月30日前,对所有未办理取水备案的浅层地下水井进行关停。 五、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由环保、水利、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330001。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3月31日为自行整改期,4月1日开始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特此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水利局 202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