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性能检测相关业务的公示

2021-01-19 08:00:00 来源:博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审查,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具备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和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准入核查和年度复核工作的资质,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8〕155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的通知》(鲁交城市〔2019〕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博兴县辖区道路货运车辆的达标核查业务、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准入核查和年度复核工作委托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

在受委托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车辆核查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

委托有效期:2021年1月20日-2021年7月31日

本委托事项受托方无权再向其它检测机构进行委托。

对本委托事项有异议的可致电博兴县交通运输局反映,监督服务电话:0543-8606686.

附:1.委托书

2. 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增加综合性能检测项目申请书

3. 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 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

1委托书.pdf2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增加综合性能检测项目申请书.pdf3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pdf4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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