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19-05-10 00:00:00 来源: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人民群众: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全力以赴推动博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根据《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目标,全面排查博州互联网方面违法犯罪线索、全力整顿互联网违法犯罪乱象、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的违法犯罪线索内容

(一)通过互联网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二)通过互联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金融类违法犯罪、网络涉赌涉黄、网络贩毒贩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网络暴力犯罪、网络传播恐怖信息、网络黑客攻击破坏、网络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利用网络或组织、雇佣网络“水军”滋扰、煽动、教唆犯罪,或者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采取要挟他人、揭露对方隐私等手段施压获取“封口费”,实施敲诈勒索的;未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的记者证进行采访活动和假冒记者之名进行新闻敲诈勒索的“假记者”。

(四)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臆测、夸大突发事件后果;针对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话题,为博眼球,恶意篡改标题虚构内容、进行旧闻翻炒、嫁接发布、夸大误导、故意策划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威胁社会稳定、影响安定团结的。

(五)通过互联网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的。

(六)通过互联网搭建诈骗网站、虚假网站、钓鱼网站,开设网上虚拟赌场、博彩、赌球、网游等涉嫌诈骗违法犯罪的。

(七)境外黑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在境内进行发展渗透的。

(八)通过互联网实施网络金融类违法犯罪,特别是非法高利放贷、网络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

(九)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909-2319278

(博州党委网信办)

(二)举报邮箱

bzwxzf@163.com

(博州党委网信办)

(三)举报平台

www.xjwljb.com

(新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互联网上各种不良之风、不正之风的负面影响和侵蚀,与我们一道携手共进,切实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博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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