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的提醒告诫书

2020-01-28 12:32:00 来源:广西百色平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pingguo.gov.cn 作者: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口罩、 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医药用品出现热销、脱销现象。为进一步规范 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现提醒告 诫如下:

一、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药用品销售价格,严禁囤货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 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一)医药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二)医药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三)医药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药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价格自律, 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对 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 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 法予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 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市场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药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巡 查工作。将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医药用品生产经营 企业列为重点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广大群众和社 会各界对医药用品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如发现价格 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进 行投诉举报。

 

 

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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