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工作办理的通知

2020-02-03 16:30:00 来源:广西百色平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pingguo.gov.cn 作者:平果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参保单位、广大居民:

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壮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医疗险业务办理以“不见面”服务为主要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一)避免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以上文件通知精神,参加2020年度的城乡医保个人缴费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缴纳相关参保费用,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续保缴费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办理,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续保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3月底前续保缴费后,参保人员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经临床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从诊断疾病起按自治区规定享受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相关等待期限制。

二、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每天加强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及地板、卫生间、电梯和疫情临时隔离室等“高危部位”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要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

三、实行“不见面”服务

为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我县医保业务在此疫情期间以提供“不见面”服务方式为主,如有急需办理业务的,建议优先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一是充分利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平台办理医保缴费及查询业务。二是提前拨打大厅对应业务电话与业务员及时沟通,简单业务可加医保工作人员微信群或QQ群,用手机照相后传递给群中工作人员即可,所传图片作为办理依据,如需本人签字待疫情结束后进行补签。医保服务大厅将通过“网上办理”、“容缺受理”、“不见面服务”等方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服务。对确实急需到医保大厅办理的业务,请您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自觉采取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措施。

四、对确需办理业务,具体办理渠道如下:

(一)办理业务电话

平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外公布了办公电话:平果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电话:0776-5831260;平果县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办理慢性病卡电话0776-5836761,平果县城乡居民征缴业务电话:0776-5823073,平果县职工医保备案电话0776-5886256,平果县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征缴0776-3083019,平果县职工医保单位征缴0776-3083011。

(二)建立办理业务微信群

平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医保股建立了对外群众的一个征缴微信群(pgsb12345),电话咨询办理业务需要提供证件等相应材料时,让办理人员加到这个群,将材料图片发到该微信群,经办人员可以通过图片办理业务。

(三)异地办理业务QQ群

平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股建立了一个平果县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备案工作QQ群(662091119),电话咨询后需要办理异地备案、转诊转院、慢性病卡的群众将相应的材料拍图片到群里,经办人员根据相应的材料办理相应的业务,群众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业务。

(四)其他事项

1.通过邮箱报送的相关业务材料,请务必留好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后续及时联系沟通。待疫情解除后,仍需提报相关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将及时对材料进行复核。

2.未尽事宜,请您在工作日时间致电(以上公布的电话)咨询。

您的配合支持,就是对抗击疫情的贡献!

 

平果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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