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9-09-06 17:30:00 来源:涡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的要求,请我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按照要求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我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或断缴情况。

二、申报程序

  1. 由政府安置部门安排工作的,到原安置单位申报,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2.从政府安置部门选择自谋职业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交到入伍所在地的镇(街道)、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镇(街道)、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也可直接到市民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一站式办理。

三、申报资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原件);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本人现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

四、具体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超过此期限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7286598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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