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2月8日0-24时我县新增2例确诊患者,现将2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确诊病例:刘某宁,女,35岁,现居住利辛县城关镇前进路英伦华帝小区。 刘某宁行动轨迹: 1月24日至26日,在其公公家(城关镇文物所家属院)与婆姐郑某梅(2月1日确诊)、侄子郑某(2月5日确诊)、婆婆朱某民(2月6日确诊)、丈夫郑某祥(2月7日确诊)共进午餐和晚餐; 1月27日,一家5口人驾车到孙集镇刘营村拜年,下午返回利辛; 1月28日至2月3日,患者及其三个孩子实施居家隔离。 2月4日至6日,患者及其三个孩子在华驿宾馆实施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杨某领,女,60岁,现居住利辛县城关镇闫郢村董老寨。 杨某领行动轨迹: 1月21日,与丈夫闫某凯骑三轮车到七彩世界兴客隆超市购物,60分钟左右后离开; 1月23日,患者6个儿女家庭在患者家吃午饭。晚上,全家在家和苑北门“小标地锅鸡”聚餐; 1月24日,傍晚到家西地路口与同庄人聊天30分钟左右; 1月25日,上午到家北边路口与同庄人聊天20分钟左右; 1月26日,到家北边路口与同庄人聊天60分钟左右; 1月27日,到前面邻居家门口与同庄人聊天30分钟左右; 1月29日至31日,有时在村里路口与同庄人聊天; 2月1日至2月3日,到董老寨村卫生室输液; 2月4日,同闫某凯一起下地打农药。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疾控部门联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利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医学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配合医务人员做到以下九点: ①在家也要戴口罩,一定不要外出。 ②您和您的家人居住应单人单间,尽量不接触。 ③家庭成员间不共用生活用品(毛巾,茶杯,洗脸盆,牙刷)、餐具等,避免间接传染。 ④分餐吃饭,家人尽量不同桌吃饭,饭菜单人单份,现已发现多起聚餐吃饭导致的传染案例。 ⑤开窗通风,每天早晨,中午,晚上各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流动,降低室内致病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⑥勤洗手,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⑦每天早晚体温测量,体温计一人一用一消毒,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请拔打120,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接诊转运患者,请勿自行前往。 ⑧坐便圈用前用后及时清洗;蹲便器及时清洗,用塑料盖覆盖。 ⑨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可与疾控部门联系,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及外来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
利辛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