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19] 049号
批准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申报主体: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19]049号
公告日期: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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