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的公示

2019-12-11 13:36:00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第五项内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整改中不严不实,甚至敷衍应付。2018年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排查和备案情况不审核,对明显存在的问题不督办,导致底数不清,整改不力。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吉林市舒兰、桦甸等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朝阳区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推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行动任务,全部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蘑菇沟填埋场进行填埋。垃圾堆放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
  乐山镇根据各行政村实际范围情况,组建村屯保洁员负责本村屯的环卫保洁工作;我镇共有环卫保洁人员121人,各行政村环卫管理人员12人,保洁员实行农户垃圾分类工作,将干湿垃圾分别收运,从根本上逐渐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乐山镇取缔原有砖砌垃圾点,改为与市里相同的垃圾箱,要求环卫外包服务企业负责提供钩臂车,对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同时镇政府为解决农户垃圾乱扔乱放的行为,为各村农户购买了日用生活垃圾袋,确保每天一只,根据保洁员服务范围,为村屯保洁员配备环卫电动三轮车,有效保证保洁员的收运工作。乐山镇配备专用中、小型机械设备车辆137辆(其中中型铲车6辆,勾臂车7辆,洗扫车1辆,道路干扫车1辆,小型自卸金刚车6辆,四轮收集车12辆,三轮电瓶车103辆,吸污车1辆。乐山镇结合各村屯实际运距情况,乐山镇建设4座垃圾中转站,按照服务半径为3-5千米设置移动式垃圾转运站及压缩箱,每座转运规模不低于10吨/天,每两至三个压缩箱配置一台垃圾运输勾臂车。
  永春镇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已达到镇域内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永春镇对镇域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镇共有8处,并于当年进行了全面整治,均已完成销号工作。2019年5月,经再次排查镇域内没有非正规垃圾点。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机制,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建成区及5个村的村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通过招投标,自2017年4月起由吉林彩虹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万顺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汇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负责。三家公司建立了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保洁队伍,共有环卫保洁人员197人,其中环卫管理人员15人。同时配备了专用中、小型机械设备车辆94辆(其中铲车5辆,垃圾运输勾臂车3辆,洗扫车3辆,压缩车2辆,钩机1辆,小型自卸金刚车6辆,四轮收集车4辆,三轮电瓶车40辆,人力三轮车30个,可以满足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的需要。开发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取缔了原有砖砌垃圾点,改为垃圾收集箱和垃圾收集桶,购买了50个垃圾收集桶,计划购买垃圾收集箱110个(已经在网上进行招标)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在域内设置了3座垃圾中转站及6个压缩箱,每天每座转运垃圾不低于25吨,生活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2018年年底前,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的整治任务。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128586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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