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的公示

2019-12-19 13:35:00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第七项内容:“部门履职不到位。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87、5263号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还林”。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涉林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朝阳区收到1起属实毁林案件,案件编号为6109号,经区农业局核查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占林地1194平,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现已缴纳罚款11940元,并将侵占的林地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还林。
  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将依法加强林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0431-85109252。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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