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公示情况说明

2019-12-20 13:26:00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朝阳区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的第二十三项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上存在安全隐患。长春地区大部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未完成规范化建设,管护不到位情况较普遍,仍存在部分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大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按照划定范围进行封闭围栏,尚未全面完成违法建筑、违法项目、违法活动的取缔清理工作,并仍存在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交通穿越等隐患问题。
  朝阳区在2018年12月31日前,配合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封闭工作、完成了二级保护区界碑界桩设置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水源地综合治理土地休耕及地上物房屋一是搬迁补偿工作。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5109145。
  
 
 
 
长春市朝阳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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