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的公示

2019-12-23 14:00:00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第四项内容 “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
  朝阳区逐级细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实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逐级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每项整改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完善综合协调、督导预警、督查督办、问题通报、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监督责任和工作落实,推进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128586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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