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2019-12-31 10:39:00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19] 061 号
  批准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申报主体: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
  办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培训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19]061号
  公告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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