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钧亿再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钧亿再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钧亿再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书)[2020] 001号 批准时间: 2020年1月20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申报主体: 长春钧亿再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长春钧亿再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书)[2020]001号
公告日期: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