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2020-12-18 08:00:00 来源:安乡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安乡县财政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安乡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监督工作规划; 

(二)参与拟定涉及监督职责的财税政策及法律制度; 

(三)牵头拟定本部门年度监督计划; 

(四)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 

(五)向业务管理机构反馈监督结果及意见; 

(六)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七)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 

(八)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 

(九)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十)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

(一)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三)监督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 

(四)监督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监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七)监督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监督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管理情况; 

(九)监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二)行政法规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三)部门规章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

1.《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

2.《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四、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3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36-4335026

附件一: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互联网+监管”认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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