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 张 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志明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 成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刘姣玲同志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封明忠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任 立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任长波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廖大富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赵杰锋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汪继承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雷志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振业同志为县国土局局长, 张金贵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蹇在斌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东宏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肖卫国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熊 国同志为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胡典文同志为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廖 洪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学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张 烨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邓 敏同志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玉龙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光顺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胡昌庆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上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届满,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