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3月26日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苑子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法庭庭长; 母茂生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董家垱法庭庭长; 丁世明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大鲸港法庭庭长; 陈艳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谭淑君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彭国辉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潘道福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董家垱法庭庭长职务; 徐静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大鲸港法庭庭长职务; 母茂生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法庭庭长职务; 周顺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迪松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代莲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学斌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贵年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夏江霞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彭国辉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修文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爱成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董家垱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艳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邓锐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帅云同志安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