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森林公安局 关于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公告

2020-02-19 08:00:00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部署落实,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坚决打击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一、举报重点

1.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2.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3.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4.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5.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6.非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7.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

8.非法食用、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二、举报方式

鼓励实名举报,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对举报入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1. 受理举报单位名称、电话号码信件举报地址:津市市大同路13号

电话举报方式:

津市市森林公安局: 0736-4237119

       李警官: 18173658838

2.举报人也可向就近的公安派出所举报。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保障全市人民的幸福安康,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津市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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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津市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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