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志愿服务,充分实现“三个满意”的最佳效果

2019-12-03 00:00:00 来源:石门县人民政府 作者:吴希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省厅今年工作部署,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年实施方案》常司发[2019]7号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紧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体系平台的推广与应用,围绕精准扶贫,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等主题,依托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奉献精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年来,我们的志愿者活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影响深远、效果显著,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最佳效果。

一张蓝图绘到底

2019年3月25日,石门县司法局以石司发(2019)第1号文件《2019石门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年实施方案》调整和完善石门县司法局“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及各服务部,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充实了志愿力量,强化了志愿服务部的功能,明确了全年志愿服务任务,确立了依托司法行政职能,引导社会志愿者组织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着力解决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融通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聚焦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总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走深走实做精公共法律服务。一号文件的出台为我县志愿者活动年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

两个机制活全局

根据工作总基调,我们创新工作方法,盘活志愿者活动年的全局。一是建立“1+1”结对定时服务机制。根据我县山区面积广大,乡镇布局分散、部分乡镇地处偏远的实际,充分考虑志愿者个人意愿,采取一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固定配备一名志愿者定时提供集中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解决了乡镇有站无人,有需求无响应的困局,做实、融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三大平台。从六月份开始,我县21名结对志愿者以高涨的热情,克服重重困难,定时到站面向群众开展了系列服务。截止10月30日,志愿者共计提供60次驻站值班服务,解答法律咨询621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5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指引法律援助35件,代书7件,指导人民调解33次。二是建立志愿者巡回服务机制。我们区分不同情况,和志愿者专业特长,组织志愿者进行巡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企业,提供更具专业性的个性化服务。活动期间,我们巡回21个乡镇街道及所在中心学校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巡回60余个村居社区推广和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进工业园区举办招聘用工法律知识咨询,开设金融法律知识宣传与咨询专场,策划举办蓝公田村、茶园村二场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时间,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5000份,影响人群2万余人,成功化解2起雇工提供劳务死亡事件,成功调处1起积怨六年的村民与企业的环境损害纠纷。通过巡回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志愿者活动年的影响力,弥补了常规性活动覆盖不足的短板,满足了单位和个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个行动显效果

我们围绕三大行动组织志愿者提供便捷化精准法律服务,实现普惠性法律服务由“有不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一是聚焦精准扶贫,实施贫困区法律援助行动。法律援助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帮扶措施,今年,我们继续强化法律援助的帮扶保障功能,调动和激励志愿者提供精准法律援助,让贫困区人口真切享受到摸得着、看的见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此,我们选择太平镇茶园村举行今年志愿者活动年启动仪式,组织30名志愿者进村走访贫困户、留守妇女儿童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三十余户,开展法律援助关爱服务;志愿者进入落户茶园村的招商引资企业楚天钡业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志愿者为村民送上五百余套法律知识资料套餐,包括农民工法律援助指南、残疾人法律援助指南、反家暴法律援助指南、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手册等。零距离的贴心法律服务,赢得了百姓称赞,志愿者也收获了奉献的快乐。以此为导向,全面推行贫困区法律援助行动。一年来,我们共计办理了24名建档立卡户法律援助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以非诉调解形式,志愿者为贫困区罗坪乡寨垭村村民唐某向新铺镇汪某追索到唐某之子死亡赔偿金110万元。案后回访,受援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聚焦特殊群体,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了四十余次系列“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活动,从宣传入手导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并营造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强大社会氛围。紧密衔接各阶段关爱群体,推进个案办理,落脚受援人满意,形成良性服务闭环,有效提升了志愿者年活动的影响力。一年来,我们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226件,讨回工资近600余万元,相较去年101,案件增长率为123.76%;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25件,相较去年91件,案件增长率为37.36%;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1件,相较去年41件,案件增长率为24.39%。满意度测评为100%。取得了法律服务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聚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行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改善营商环境,是当前政府的重大议题。我们紧扣政策服务导向,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专业特长,着力开展服务民企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建立志愿者服务企业的机制。通过推行“一企业一顾问”制度,近50家规模以上企业聘请志愿者为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和重大合同拟定都通过法律顾问及时帮助解决。一方面,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案化解的方式,调处涉企纠纷6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改善了营商环境。太平镇某招商引资企业,因生产经营扩界与唐某等4户村民住宅产生界址冲突,其他3户已协议搬迁,但唐某因对房屋补偿数额存有异议未搬迁,后又以矿方施工影响其生产、生活为由多次到矿区阻工,并到政府进行上访。这既对矿方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唐某自身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镇、村两级长达6年调解无果,这成了镇、村的一块“心病”。今年5月8日,我们组织志愿律师团队上门进行调解。仅1天时间,便促成一起长达6年的积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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