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不实疫情信息的通告

2020-05-23 02:58:44 来源: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共桃源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不实疫情信息的通告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网传信息都要仔细甄别,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需了解桃源县的有关信息,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疾控等权威部门下发的文件或通告,及县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所属平台(“桃源融媒”微信公众号、桃源新闻网、“视外桃源”手机台APP)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请自媒体运营负责人,微信群和QQ群群主、群管理员,微博博主负责管理好自己的阵地范围。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并要求相关成员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鼓励广大网民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正确的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的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相关转发内容应以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和各级卫健、疾控部门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

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监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谣、传谣者。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请广大网民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中共桃源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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