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人〔200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朱志佳同志 任县统计局局长; 胡云忠同志 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 凡同志 任县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 斌同志 任县体育局副局长; 罗 平同志 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傅宏高同志 任县文化局副局长; 熊和平同志 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中医院院 长职务; 潘长春同志 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姜丽斌同志 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熊友元同志 任县爱卫办主任,免去其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覃正党同志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国均同志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罗 勇同志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绍杰同志 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红十字会医院院长职务; 杨昌满同志 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易世清同志 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秋娥同志 任县红十字会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泽斌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局总编辑(正科级); 戴 勇、王元林同志 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曾新华同志 任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机构升格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凯、王志成、余其斌、王丽华同志 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培煌同志 任县粮食局局长; 余立斌同志 任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方锋同志 任县旅游局局长,免去其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翦建军、翦宜民同志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上官占衡、杨建华同志 任县6903单位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敏同志 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丽萍同志 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兰文军、田朝国同志 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颜忠明同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康用海同志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勇华同志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张云忠同志 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建斌同志 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文、黄建军、万治国、刘成刚、文懿缙同志 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宝成同志 任县环卫处主任; 杨志林同志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社会劳动事业保险管理处主任职务; 刘生耀同志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颜卫东同志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社会劳动事业保险管理处主任; 钟元军同志 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主任(机构升格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于业专同志 任县工伤保险处主任(机构升格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廖友昌同志 任县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上力、李朝晖同志 任县建设局副局长; 杨春建同志 任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曾 程同志 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徐兆春同志 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漆建平同志 任县交通局副局长,县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唐兆宁同志 任县县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李少华同志 任县港航管理处主任; 钟昌喜同志 任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王海初同志 任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副局长; 黄吉炎同志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汪祖国同志 任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立甫、孙启银同志 任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庆刚同志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徐 华同志 任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王军辉同志 任县移民局副局长,免去其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王登武同志 任县移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何兴家、赵月娅同志 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跃龙同志 任县经管局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李文彬同志 任县经管局副局长; 熊 彬同志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祁怀鑫同志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 剑同志 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彭爱立同志 任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黄朝文同志 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 郭建平同志 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蒋建平同志 任县农机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莫正刚同志 任县黄石水库管理处主任; 程新华、郭立平同志 任县黄石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菊元、李志中同志 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佘纯清、阙明杰同志 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熊建立同志 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廷斌同志 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康建波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邹亚锋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财务科科长职务; 杜 群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景区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 述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景区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玲珍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旅游接待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爱中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郭卫平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外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文会清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园林建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高 峰同志 任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政保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文会新同志县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迪忠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德新同志县爱卫办主任职务; 免去罗方庆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文承喜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云飞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皮祖德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童小明同志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水清同志县环卫处主任职务; 免去文晓春同志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清顺同志县房地产管理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姚善艮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兴友同志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元福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春庭同志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汉桥同志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志约同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龚京龙同志县黄石水库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姚松枝、彭景标同志县黄石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凤鸣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沙国栋、文俊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智慧同志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华清同志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政保科科长职务; 免去姚碧湖同志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景区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善政同志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计划外经办主任职务。 (县城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因机构撤销,原机构及人员职务自行消失,不另行文。)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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