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散装食品 散卖不能“裸卖”

2015-11-02 11:56:01 来源:武陵新闻网 作者:常德民生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武陵新闻网综合讯 据常德民生报 新疆的红枣、罐装的干果……如今,水果店里卖的这些散装食品越来越受到大家青睐。记者走访我市一些水果超市发现,货架上的散装食品五花八门种类繁多,但有些食品却并没有标签,有些也只是封装后水果超市自己随便贴的一个标签。

  记者在武陵大道上的一家名为“小丁果业”的水果店看到,一排排包装好的干果和零食摆放在显眼位置,标签上却只有产品名称、规格及售价。店员说,他们店里的散装食品价格便宜,卖得很好。可当记者问起进货渠道及生产日期时,这位店员却含糊其辞。在相隔不远的果之园水果店,记者同样发现,这里的散装食品也是店员自行包装的,并未标明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

  记者继续走访了步行街、高山街等地的多家水果超市,发现这些水果超市不仅销售水果,还售卖各种各样的散装食品。不过,大部分散装食品的包装上,并没有注明“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等信息。

  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在水果店除了买水果外,还会在店员的推荐下,购买一些散装食品,但很少考虑到这些散装食品的安全问题。

  对此,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水果店销售的干果等散装食品,进货时都是整包整箱整桶的商品。为了方便顾客携带,水果店销售时,临时将这些散装食品分装成了小包。

  不过,对于这些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也作了相关规定,即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工作人员表示,水果超市销售散装食品时,自制标签的内容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记者所反映的上述水果店的情况,他们会到现场调查取证,如未标明生产日期等内容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将责令其改正。

  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市民在购买散装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信息,切不可购买三无产品。

[编辑:李其陵]                                                           [签发:李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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