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与丁青县旧城区以宗曲河为分隔,位于宗曲河的南岸,南面以自然山体为界,东西两侧以廊通桥和丁青桥为界,分为旅游开发区和朗通坝片区,规划区控制范围为3.6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的用地面积为3.44平方公里。旅游开发区北至现状工业用地以北40m处,以现状道路的以北10m处为最北端,西至现状居住点以西18m,以自然山体为界,南至宗曲河靠山处最南岸,东以水体为界;朗通坝片区北以水体为界,西至丁青水电站,西南至山脚。 项目类别:区域开发 功能定位:旅游休闲、中转物流、农畜加工、高新产业、商务商贸、生态居住、科研培训、文化创意、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等多种区域中心功能、城市服务功能、决策管理功能于一体的丁青县城城市新区。 二、环境现状 (1)自然社会现状 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为46.64公顷,其中,现状居住用地7.37公顷,现状工业用地3公顷,现状物流、仓储用地1.25公顷,现状公共设施用地1.68公顷,交通设施用地5.0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21.67公顷等。 现状朗通村居民点为安置小区,规划成熟,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完善,是本次规划区范围内唯一的完整保留地区;规划用地现状西部靠近河流处有一丁青县水电站,丁青电站装机容量1200KW(3*400KW),输出电压为10KV1回,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用电面积7500平方米;规划区现有三条主要架空电力线路,且走向紊乱,严重制约城镇规划用地的使用,影响城镇市容;丁青县城郎通坝、旅游开发区原始地貌较为复杂,现状坡度较陡,高差较大,自然地形南高北低,西高东低,自然地面标高在3620米-3833米之间,高差200多米;现状规划用地中部道路为改线后的317国道,公路等级为三级沙石路,路宽7.0米,多为农村简易沙石公路,且零散分布,路基宽2.5-4.5米不等。现状道路技术标准均非常低,路面状况差,路面为泥石路面,且多为生产性辅助道路,呈树状路网形式,通达深度低。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监测站对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土壤监测结果及例行监测结果可知:SO2、PM10、NO2、氨气、硫化氢及非甲烷总烃的Pi值均小于100%,无超标现象发生,剩余环境容量较大。监测断面水体中,污染物的Sij均小于1,表明水体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区域昼间、夜间的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功能区标准,表明区域环境噪声满足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较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县长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可见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规划实施的重大环境问题。 三、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1)规划目标定位合理性 从区域发展看,规划符合《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到,“西藏将加快发展产业脱贫,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在本地因地因户施策,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适宜产业,大力发展与贫困群众增收密切的种养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业、民族手工业和旅游业等,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环节开展电子商务扶贫试点。促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来大力实现农牧民增收。”的相关要求。 根据规划的符合性来看,规划的功能定位符合国家重大政策与战略规划、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划以及丁青县县的相关政策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丁青县县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现状、区域经济竞争与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以及产业分工与协作等因素,区域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对与丁青县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地缘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大做强丁青县的规模和经济总量有重要的政策支撑和实践指导作用。 (2)规划规模合理性 经分析,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口、土地、能源、资源以及水和大气环境容量均能承载创业园规划的实施,规划环境合理。 (3)规划产业结构及布局合理性 根据《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规划产业主要包括:朗通坝商贸、教育、居住组团;朗通坝工业物流组团;旅游开发区。 一、朗通坝商贸、教育、居住组团 朗通坝商贸、教育、居住组团为《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核心新区,包括居住小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商业商务中心区。位于规划区中部,自东向西分别布置商业商贸中心,居住小区及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组团。 二、朗通坝工业物流组团 朗通坝工业物流组团位于规划区东部,分为东侧物流园区、西侧工业园区两个部分。其中工业园区主要规划产业包括:型煤加工、农畜加工、藏式家居及藏药加工等;物流园区考虑与产业同步发展,更好的为产业做配套服务,主要为集仓储、运输、分拣、包装、配送及信息资源整合为一体,包括城市配送中心、城际转运中心、快递快运分拨中心、智能仓储区、冷链仓储区五大板块,将承担进出藏物资快速、高效集散功能,具备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物流服务体系的效应。 三、旅游开发区 旅游开发区位于规划用地范围西北角,自西向东分别规划设置五色广场,游客接待中心,藏艺中心及热巴活动中心,休闲商业街,高端温泉别墅酒店,自驾游营地等,中心规划为弧形区域,东侧通往水岸,西侧通往317国道入口处,利用“丄”型结构延伸旅游路线,串联景观节点与商业街线型空间。旅游开发区南侧规划设置传统村落保护区,在修旧如旧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入藏式风格,打造具有浓厚藏式氛围的商住混合街区,通过观景阶梯与旅游区形成连接,成为旅游区重要的景观之一。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规划布局是合理的。 四、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 环境影响综合分析 ① 环境空气 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后,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0.0104 mg/m3,占标率2.31%,氨气最大落地浓度0.000174 mg/m3,占标率0.087%,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0.00000344mg/m3,占标率0.0344%,可见规划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非常低,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造成显著影响。 最大影响值浓度颗粒物为0.0694 mg/m3,氨气为0.010174 mg/m3,硫化氢为0.00100344 mg/m3,其中颗粒物浓度均未超过0.45mg/m3的标准限值,氨浓度均未超过0.2mg/m3的标准限值,H2S浓度均未超过0.01mg/m3的标准限值,表明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建成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规划区内及周边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② 地表水 规划区排放的污废水中污染物种类简单,依托丁青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标后,污染物排放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消减,经过稀释、扩散、降解作用后,对地表水宗曲河的影响较小。 ③ 固体废物 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在经过加强管理、综合利用及妥善处置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④ 噪声 工业噪声防治技术已较为成熟,消声器、隔音罩、隔音室等技术成熟有效,再加之通过合理的布局,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预计规划区工业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⑤地下水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芒康县产业园区所在区域岩(土)层渗透系数小于0.01m/d,且分布连续稳定,其包气带防污性能强;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以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地表水与地下水以及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较弱且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其含水层不易污染;区域工业、农业及生活均不使用地下水且不属于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其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规划区污水排放量为少,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⑥环境风险 只要园区各企业项目业主在生产营运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避免运输、生产以及贮存过程中的风险,拟建项目的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规划区应严格限制燃煤,若确因工艺要求需要燃煤的企业,应选择含硫低的原煤和其它较优质的煤种进行掺配后使用,保证燃煤含硫量低于≤3%,同时,建设脱硫设施,减小片区SO2的排放量。 规划区内工业产生的含尘废气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或者电除尘器等除尘设施进行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尽量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农畜加工产生的恶臭气体,有收集条件的应置集气罩进行有组织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等方式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② 地表水环境 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沿道路雨水管排入宗曲河;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统各企业自行预处理后排入规划区污废水管网再排入丁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宗曲河。 从废水污染特征来看,规划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成分类似,控规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技术可行。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废水需分别经预处理达标: 生活污水需经隔油池、生化池等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规划区污废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农畜加工加工业中的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废水需自行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规划区污废水管网;其余各工业企业污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规划区污废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 ③ 地下水及土壤 完善规划区内供水设施、限制对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源头控制措施。加强实施规划区各企业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企业污废水储存、污废水处理、污废水排放管道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措施,并尽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禁止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生产区各企业洒落在地面的生产废水经冲洗进入市政管网,禁止直接冲入地表水体和土壤之中。分区防治措施。结合各生产设备、管线、贮存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漏量(含跑、冒、滴、漏),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建立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采取适当的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的治理措施。加强管理,禁止企业“偷排漏排”,禁止将污水直接灌入土壤之中。 ④ 噪声 针对不同的噪声源,以及园区实际情况,园区区应加强对噪声源头的管理,同时对噪声传播途径进行控制,可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道路两侧按绿地规划布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实行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的立体绿化结构;临街第一排建筑建设应优先考虑较完善的降噪措施;限制高噪声企业的入驻;对噪声超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技术成熟、可靠的噪声控制措施;同时还应加强企业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和环境噪声达标。 ⑤ 固体废物 区内各企业内部以及规划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加大对固体废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力度,“变废为宝”,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放量;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送丁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规划区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应按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处置率必须达到100%。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区建设的指导纲领,规划提出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目标与国家、西藏自治区以及昌都市相关精神一致。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提升规划区及周边地区供水、供电、排水、交通设施以及其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水平,完善区域绿化和城市景观建设,改善区内及周边居民的居住生活及就业条件,对昌都市及丁青县经济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该规划的实施也会存在诸如废水排放影响水环境,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问题。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应环保优化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后,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预防、避免或减缓,实现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经优化后的规划方案合理,环境可行。 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1日期间,如果您需要对“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城朗通坝、旅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七、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1日期间,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们。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丁青县投资公司 联系电话:18289081666联系人:土登老师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98270262联系人:黄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