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丁青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

2018-09-21 10:17:57 来源:丁青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昌都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9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西藏自治区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经国家专项评估检查,我区类乌齐县、丁青县等25个县区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我区将在9月30日前完成退出批准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西藏自治区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退出意见》)和你区2017年贫困县退出申请,2018年6-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你区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区、达孜县,墨竹工卡县、类乌齐县、丁青县、桑日县、琼结县、曲松县、洛扎县、加查县、错那县、白朗县、康马县、定结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比如县、噶尔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和波密县摘帽退出情况开展了专项评估检查,经报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函告如下。

一、经国家专项评估检查,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区、达孜县、墨竹工卡县、类乌齐县、丁青县、桑日县、琼结县、曲松县、洛扎县、加查县、错那县、白朗县、康马县、定结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比如县、噶尔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和波密县25县区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详见附件).请按照《退出意见》有关规定,在9月30日前完成退出批准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二、上述25县区退出后,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动、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要继续给予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院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25县区评估检查检查教告另行反馈。请督促25县区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国务院扶贫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西藏自治区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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