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2019-07-29 11:03:20 来源:贡觉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贡觉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贡觉县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自治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贡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服务热线和行业监管电话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县政府责任:

责 任 人:格桑,常务副县长,联系电话:13908959926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乡(镇)政府责任:

责任人:

王    燕,莫洛镇镇长,联系电话:18908951956

格桑扎西,相皮乡乡长,联系电话:13909855689

李    亮,哈加乡乡长,联系电话:15208085767

徐    霖,阿旺乡乡长,联系电话:13518911889

罗珠扎西,拉妥乡党委书记,联系电话:13908958738

付 瑞 丰,木协乡乡长,联系电话:13989956969

蔡 海 明,雄松乡乡长,联系电话:13618957715

扎 措 姆,敏都乡乡长,联系电话:15889055103

尹    恒,沙东乡乡长,联系电话:13638957527

车    林,罗麦乡乡长,联系电话:15208087718

马 康 康,克日乡乡长,联系电话:18708081560

文 继 刚,则巴乡乡长,联系电话:15289150881

职  责: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调指导运行管理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用水调度、安全运行、水费征收、日常管护、水源保护等工作。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拉巴,贡觉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13549056011

主要责任:负责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日常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辖区内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负责做好水源及供水水质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定期取样检测,保障水质安全。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1.阿旺乡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徐   霖,贡觉县阿旺乡农牧综合服中心,联系电话:18908951956(阿旺乡镇农牧饮水服务中心办公室)

2.拉妥乡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罗珠扎西,贡觉县拉妥乡农牧综合服中心,联系电话:13908958738(拉妥乡农牧饮水服务中心办公室)

3.莫洛镇(1号)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王燕,贡觉县莫洛镇农牧综合服中心,联系电话:18908951956(莫洛镇农牧饮水服务中心办公室)

4.贡觉县人畜饮水供给站:

责任人:次仁旺修,贡觉县水利局,联系电话:13648956667(4532178水利局办公室)

5.桑珠荣亚麻中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格桑扎西,贡觉县相皮乡农牧综合服中心,联系电话:13909855689(相皮乡农牧饮水服务中心办公室)

责  任:负责本区域内配水管网、大口井、机电井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和水费收缴等工作,向村组、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证水质安全和正常供水。

6.农村千人以下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12个乡镇,包括的自然村及行政村的村主任或者该村的水管员。

责  任:负责定期巡查取水池、机井、主要管道、蓄水池以及阀门井、公共给水点等供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村、组及用水户对支管及支管以下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收缴用水户水费,保洁供水设施卫生、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贡觉县(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附件2:贡觉县(区)农村千人以下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贡觉县(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贡觉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xlsx

贡觉县农村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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