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洛隆县历史沿革

2019-12-01 21:46:5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解放前

  “洛隆”,藏语意为“南谷”或“南川”。

  唐代时为吐蕃属地。

  元代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明代后期属昌都寺。

  清雍正三年(1725年),由雍正皇帝将洛隆宗关送给达剌喇嘛作为布施地,直接由西藏地方政府管辖,后因功德林活佛去内地朝见皇帝有功,西藏地方政府将硕督宗的管辖权转授予功德林,宗本由功德林直接委派。洛隆宗仍由西藏地主政府管辖,宗本由地方政府每三年任命一次。

  解放后

  1950年11月分别成立洛隆宗、硕督宗解放委员会,隶属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管辖。

  1959年11月洛隆宗和硕督宗合并成立洛隆县,隶属昌都地区,县址由康沙迁到孜托镇。

  1997年,面积8098.4平方公里,人口4万。辖1个镇、11个乡:孜托镇、中亦乡、硕督乡、腊久乡、康沙乡、马利乡、白达乡、玉西乡、甲瓦乡、俄西乡、达龙乡、新荣乡,共77个行政村。县政府驻孜托镇。

  2000年,洛隆县辖2个镇、9个乡。

  2014年11月,昌都撤地设市,洛隆县属昌都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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