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10-23 17:16:35 来源:芒康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芒康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编制背景:芒康县委县政府大力开发盐井古盐田景区建设,拟按照“政府主导、公司经营、集体协管、村民参与”的模式运作建设。为了打造5A级景区,指导景区保护与可持续开发,保障项目落地和实施,特编制《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景区位于芒康县南部的沿澜沧江两岸,属于曲孜卡乡、纳西乡行政区范围。包含达许村、加达村、上盐井村、觉龙村、纳西村部分用地,规划总面积约为25.9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规划发展定位:①总体定位: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国际旅游目的地;②功能定位:以盐田观光、温泉度假、宗教朝圣、养生养心、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AAAAA级景区;③形象定位:穿越千年·诗画盐田。

规划总体布局:根据地形地貌和资源分布情况在景区内将形成“一廊、三区、五点”的空间布局。一廊:澜沧江沿线景观廊道,以茶马古道文化为主题打造澜沧江沿线景观,体现净赏奇观之境。三区:曲孜卡休闲度假旅游区,以温泉和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核心区; 纳西文化展示旅游区,以多文化交融的文化展示旅游核心体验区;龙觉村乡村旅游展示区 ,以文成公主庙、茶马古道、世外桃源为核心旅游区。五点:曲孜卡温泉、高原田园、千年盐田、纳西村寨、觉龙桃花源。

二、环境现状

根据对规划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土壤监测结果及例行监测结果可知:达水村、觉龙村SO2、PM10、NO2的Pi值均小于100%,无超标现象发生,剩余环境容量较大;监测断面水体中,污染物的Sij均小于1,表明水体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区域昼间、夜间的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功能区标准,表明区域环境噪声满足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较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关要求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

三、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⑴ 规划协调性分析

芒康县曲孜卡旅游度假区为综合旅游开发服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四项旅游业的“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

经分析,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修编)、《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 年)》、《“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西藏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西藏芒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昌都市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自然保护区保护有关法规、芒康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协调。

⑵ 规划规模合理性

经分析,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人口、土地、能源、资源以及水和大气环境容量均能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环境合理。

⑶ 规划产业结构及布局合理性

根据地形地貌和资源分布情况在景区内将形成“一廊、三区、五点”的空间布局。一廊:澜沧江沿线景观廊道,以茶马古道文化为主题打造澜沧江沿线景观,体现净赏奇观之境。三区:曲孜卡休闲度假旅游区,以温泉和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核心区; 纳西文化展示旅游区,以多文化交融的文化展示旅游核心体验区;龙觉村乡村旅游展示区 ,以文成公主庙、茶马古道、世外桃源为核心旅游区。五点:曲孜卡温泉、高原田园、千年盐田、纳西村寨、觉龙桃花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规划布局是合理的。

四、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⑴ 环境空气

运营期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HC等,这些物质的大部分成分在空气中及太阳能作用下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其他的一些二次污染物如臭氧、醛类等,并会形成光化学烟雾对人和动物产生危害,对规划区生态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尾气中的大量悬浮颗粒物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景区内使用绿色环保交通工具,尽量引导游客乘坐环保观光车、步行等方式进行游览;改变能源结构,采用沼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在景区内禁止当地居民露天焚烧桔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在运营过程中,要求各种规模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规划区及周围环境敏感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⑵ 地表水

规划实施后,本规划针对区内各景观项目,结合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分别制定详细的污水处理方案,污水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景区设情况,景区采取分区收集,分区处理。规划在曲孜卡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立方米/日,占地约2200平方米;规划在盐田规划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150立方米/日,占地1160平方米;规划在上盐井设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300立方米/日,占地2940平方米;规划新建纳西污水处理厂,规模800立方米/日,占地3200平方米。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故规划实施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⑶ 固体废物

开展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工作,设立垃圾处理站,定期运走进行集中处理;加强对度假人群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禁止游客乱扔垃圾,禁止带入一次性非降解塑料,全面防治“白色污染”;合理布局规划区内的垃圾站、垃圾桶,定期对旅游垃圾集中清理;加强废品回收工作,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实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实现景区内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⑷ 噪声

制订规划区内行车管理办法,控制行车路线、限速、限车种,进入规划区内的机动车辆禁鸣喇叭;充分发挥植物消音吸声作用,沿公路及停车场两侧种植绿化隔离带;适时制定声屏障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实施声屏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耗能高、效率低、噪声大的游乐机械设备。在重点度假区域设噪声监测系统,严格将噪声控制在以下范围:昼间不超过50-60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

⑸ 地下水

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污染物通过土层垂直下渗,首先经过表土,再进入包气带,在包气带污染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生物作用降解,不能被净化或固定的污染物随渗水进入地下水层。无机物在自然界不能降解,在下渗的过程中靠吸附或生成难溶化合物滞留于土层中。

规划实施后,在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后,将有效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

⑹ 生态环境

本规划实际建设占地不大,几乎不会影响土地利用结构和组成的变化。规划对评价区内视觉景观的影响不大,且多为短期可部分恢复的影响,景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实现较高的景观相融性,保持较好的景观天然性,并同时增加人工景观美感。

规划建设项目不会降低植被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大幅度的生物量和生产力减少;评价区自然条件较差,外来物物种入侵可能性非常低;游客娱乐活动时间较短、范围局限小,不会对牧草、湿地植被等产生较大影响。规划项目不会影响到植被群落整体的结构、功能和多样性,也不会影响到系统的稳定性。

规划建成后,规范游客行为,不会对野生动物产生明显不良影响。规划项目会占用少量耕地和牧草地,导致生产力、生物量的减少;规划项目建设可能会损害部分农作物及牧草,影响其正常生长。由于永久占用耕地及牧草对面积不大,工程建设结束后会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故不会对农牧业生态产生较大影响。规划建成后,游客集中在5-10 月进藏,夏季牧草地的自我更新能力较快,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不会对基本农田造成干扰。规划建成后,规范游客行为,严禁下湖捕鱼,严禁人为破坏等行为,不会对规划区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是规划区建设的指导纲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四项旅游业的“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与国家、西藏自治区以及昌都市相关精神一致,随着规划的实施,对于昌都市及芒康县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具有推动较大作用。

由于本次规划为旅游发展规划,规划实施的污染物简单、排污量较少,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总体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为明显。针对这些环境影响,本次评价主要通过生态空间管控、环境准入、资源利用上线、总量控制进行规划限制,通过优化布局、控制规模、空间准入,同时提出了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调整建议。

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规划限制、减缓措施和调整建议,能够保证环境质量底线,能够保证规划实施对重庆市生态红线影响控制在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程度。规划对环境的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可行。

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如果您需要对“西藏芒康县盐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七、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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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期间,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们。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芒康县县政府

联系电话:15289051518    联系人:庄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1号

联系电话:13983470650   联系人:黄帅

邮寄地址:重庆市石桥铺渝州路17号  邮编:400039

邮箱地址:855664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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